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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联字002关于组织2011年第三次IPMP全国性认证通知

发布人:IPMP管理员 添加时间:2013-06-19 00:00:00 浏览:1599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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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际项目管理专业资质认证文件
 
【2011联字002号】

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关于组织2011年第三次全国性IPMP认证的
通  知
各认证中心:
按照IPMP中国认证委员会的规定,2011年度第三次全国性IPMP笔试考试将于2011年5月21日举行。希望各认证中心严格按照《IPMP管理手册》(4.00版)的要求,积极做好认证考试前的准备工作。为此,中国(双法)项目管理研究委员会、IPMP中国认证委员会、西安华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下发通知,通知具体内容如下:
一 本次认证具体安排
1.各认证中心要按照IPMP中国认证委员会西安华鼎公司的文件和规定的要求,认真充分地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和培训与考试的组织工作。
2.2011年5月21日9:00—12:00为全国IPMP笔试考试时间,C级案例讨论与面试时间根据各点填报的“IPMP认证中心认证计划申报单”的时间先后,由西安华鼎公司统一协调后具体安排。从即日起,各认证中心开始上报“IPMP认证中心认证计划申报单”,“IPMP认证中心认证计划申报单”截至到2011年4月21日,以便西安华鼎公司进行协调安排。
3.各认证中心将“IPMP-CD05认证考试人员信息汇总表”、“IPMP-CD07笔试安排表”填写完整后,以电子邮件(邮件地址:lijie528work@gmail.com)的形式发至华鼎公司认证管理部  李洁,以便西安华鼎公司认证部做考前准备工作。如果已上报表格中的人员名单有所变动,各认证中心必须统一于2011年5月6日将最终确认的 “IPMP-CD05认证考试人员信息汇总表”、“IPMP-CD07笔试安排表”再次上报华鼎公司,以此作为最终名单和财务结算的依据。不再确认的认证中心以考前20天上报的“IPMP-CD05认证考试人员信息汇总表”和“IPMP-CD07笔试安排表”为最终名单。确认后的考生所有信息均不能再做调整。
4.如果认证中心将案例讨论和面试考试安排在笔试考试之前,则认证中心必须在案例讨论和面试考试前15天将“IPMP-CD05认证考试人员信息汇总表”上报华鼎公司认证部,并以此作为最终名单,而不再以第3点中“2011年5月6日”为最终确认日期。
5.希望各认证中心认真学习《IPMP管理手册》(4.00版)并严格执行。
二 本次认证,希望各认证中心在填写表格时继续注意如下问题:
1.在以往上报的CD07表中,有些认证中心不划分笔试考场,不填写考场序号,给考试组织工作带来了混乱。希望各认证中心在本次认证中切实注意该问题,在填报CD07表时务必划分考场和填写考场数目。另外,如果不同考场设置在不同地点,也请在CD07表中予以注明,以免引起混乱。
2.请各认证中心在输入考生中文姓名时,字与字之间不要留有空格符(如:王伟,直接填写“王伟”,请勿为了美化表格而填写成“王  伟”)。
3.考生姓名的英文拼写按照英文规律填写,First Name 应填写考生名字的拼音全拼,Last Name应填写考生的姓,字首大写(如:王大伟 First Name应填写DaweiLast Name应填写Wang)。First Name无论音节多少均默认为是一个字,只有字首字母大写,中间不留空格。
4.身份证号码的填写,首先,确保身份证号码输入正确;第二,认证中心在Excel表格中输入身份证号码时,务必在Excel表中单元格的格式中将其设为文本格式,并在身份证号码后加上任一种标点符号,以避免Excel自动格式产生错误,如310103197802151147变为310103197802150000。如果因认证中心不填写身份证号码拖延了证书的发放时间,或因为身份证号码填写错误对考生造成影响的,由认证中心负全部责任。
5.考生个人信息须体现考生本人的真实情况,不要以认证中心信息(如工作单位、地址、电话等)来代替考生个人信息。
6.由于一些考生多次参加补考,出现多次成绩,这给准确核实以往认证的最高成绩带来很多困难。本着对考生负责的态度,请各认证中心在填报CD05表时务必将补考人员以往的认证信息(补考次数、各次补考时间及补考时所在认证中心)及缴费情况填写完整,以便成绩汇总的准确无误。
7.所有参加认证人员的个人信息(包括只参加笔试的人员),都必须体现在“IPMP-CD05认证考试人员信息汇总表”中,参加笔试的人员只在“IPMP-CD07笔试安排表”中体现。而对于本次只参加培训不参加认证的人员则不给其编准考证号码,也不能出现在本次认证上报的各类表格中,如果只参加培训的人员编了准考证号且出现在认证上报的表格中,一律计入财务结算的人数进行费用结算。
8.由于参加本次认证的认证中心较为集中,请各认证中心合理安排案例讨论与面试计划。感谢配合!
以上几点是根据以往认证组织工作中的问题提出的,希各认证中心认真对待。在本次认证组织中,如果认证中心上报的表格不符合《IPMP管理手册》(4.00版)和本通知的要求,一律退回,不予接收。
三.本次认证组织注意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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